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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3月8日)

时间:2023-03-08 15:41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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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264

  传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窗口

  邮  编:350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鼓楼区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鼓屏路67号,该项目自北向南分别设置病房楼、门诊楼和医技楼,占地面积为10116.4㎡,建筑面积为15211.17㎡,设置床位300张,内设病区7个、临床医技科室31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整改后全院污水均经已建“化粪池(3个)+格栅+生物接触氧化池+斜板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洋里污水处理厂。

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一根约7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废气排放标准限值。发电机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噪声:合理设置、布局,并采取综合减振、降噪等措施。

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仪器清洗废液、化学试剂、过期药品、一次性医疗器具、手术产生的病理废物等危险废物,须按规定收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处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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