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鼓楼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国家级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质量提升、守住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获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市五一先锋号等多项荣誉,华大市场监管所入选国家首批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进一步推动全局领导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组织我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鼓楼区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专题培训及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服务法治鼓楼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与区检察院联合成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办公室”。2023年度,全局行政应诉案件共计 13 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检察建议件6件,均高效办理落实。
(二)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服务发展作为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注册登记事项“跨域通办”,与厦门、南平等多个市县区联合提供“跨域通办”服务158户次。鼓楼区存量市场主体已超16万户,其中企业68828户,个体96667户。2023年新增市场主体20006户,其中新增企业7582户,个体工商户12424户。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推荐120多家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福建省优势企业等各类知识产权荣誉资质和奖补项目。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高效查处奥林匹克标志案件,被评为福州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和福建省奥林匹克标志典型案例。发布地理标志概念视频,获“争优争先争效 福州在行动”短视频大赛三等奖。
三是推进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多家企事业单位申报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开展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指导50家检验检测机构完成统计年报、直报。开展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抽查,检查计量器具使用经营主体212家,检查计量器具657台件。鼓励指导辖区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4项。
(三)突出风险管控,牢牢守住食药安全底线
一是着力强化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国家考评标准为导向,持续提升创建成效。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75批次。参与省“两会”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20次。全市率先将预包装食品备案、三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业态纳入包保管理,督促指导624名包保干部对10074家包保主体开展督导检查。
二是着力强化药械监管。以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完成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91批次,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6402起,324家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肉毒毒素使用单位、重点药品零售企业均已全部入驻码上放心药品追溯平台。
三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以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为契机,大力宣贯“两个规定”,督促各企业调整三种人(企业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贯彻落实“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立特种设备一台件一档案。全区特种设备隐患整改率100%,使用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出动执法人员917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38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1 份。
(四)维护市场秩序,持续提升监管维权效能
一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年报企业46458户(年报率92.5%)。配合福州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被福州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二是强化稽查执法质效。强化广告监管,查获各类违法广告案件40件,罚没20.77万元;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核查辖区直销企业经销商49家;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稽查工作,结合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完成12个领域案件全覆盖,查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55起,入选国家省市局典型案例13起。
三是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福建”系列宣传活动,并被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予以表扬。2023年以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5万元,12315平台共收到投诉举报件24812件,办结率100%。12345热线办理总件数共11932件,及时查阅率及按期办结率均达100%。
(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并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二是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局各办案单位适用省市监局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和我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免罚清单,严格执行省局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确保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适当。
三是遵守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决策程序,严格依法决策,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严格遵守《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根据上级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实效。
(六)落实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干部普法”。坚持把干部法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以及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知识测试活动,推动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强化学法用法意识,增强依法履职工作能力。
二是推进“全民普法”。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在线学习考试1700多人次,开展食品、药械、特种设备等相关行业法规培训156场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60场次,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还存在差距: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深入,将其转化为法治思维的能力还需要加强;二是部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诚信经营、质量管理以及安全意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街道、社区包保干部对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理解不透、对“两个责任”精神实质把握还不够准确,督导问题发现率还不够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持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全力推动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构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推进“122”品牌培育模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力实施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纵深推进安全监管
高标准强化食品安全。持续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依托新型现代智慧电子系统,巩固达福丰荣市集“智慧农贸市场”示范创建成效。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点等创建工作;高水平守护药品安全。作为全省首批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将率先试点药械“企业自查报告提交系统”;高质量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推进乘客电梯加装物联网监测系统比率大幅提升,开展特种设备“专家巡诊”,力争特种设备“四个率”均达到100%。
(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省局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和市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统一执法尺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应诉和被复议答复工作能力,组织开展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内容,纳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各个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推进互联网+智慧普法,借助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阵地,加大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力度,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