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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街街道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2-25 17:51 来源: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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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所、站、办、队): 

  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鼓安办﹝2019﹞61号)要求,结合辖区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东街街道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9日

 


 东街街道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系列工作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鼓安办﹝2019﹞61号)要求,结合辖区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开展清单式治理,确保隐患清零,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要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安委办部署,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联合发力,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2月底前,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整改责任。

  2.大力开展自建房、违规建筑、临时建筑、家庭作坊等安全综合治理。深刻吸取仓山区“11.25”“11.29”火灾事故教训,东街派出所、安监站、城管中队、物业站等部门要会同各社区,加强对自建房、违规建筑、临时搭建建筑、沿街店铺、家庭作坊、小餐馆等安全风险突出场所的联合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三合一”、单楼梯、擅自加层改造后楼梯错位、采用彩钢板、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建设或分隔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涉嫌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的,一经发现,就要推动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气、供电服务等措施。

  3.持续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国务院公布的第八批国保单位,文化站、安监站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4.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经济办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大力打击电动自行违规改装等行为;物业站、安监站、派出所要共同督促社区、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城管中队、物业站要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

  5.加强出租屋集中区、医院和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街道各有关科室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区、大型三甲医院、校园周边的出租屋、群租房等场所开展不定期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将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建筑危房等出租供人居住;是否将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是否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出租房屋建造或群租房分间隔离;是否在出租房屋住宿单间内使用明火、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存放煤气瓶及使用等。一经发现,要责令房东业主立即停租停居。要加大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在出租房内推广电线穿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在出租房卧室与厨房之间采用防火隔离并设置自然排风窗;在每间出租房配置一具以上标准灭火器并放于明显易取位置,对居住30人以上的群租房和单户出租房10间(含10间)以上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和消防软管卷盘。

  6.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安监站、各社区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冠名“科技”“生物”“新材料”等类型公司的行业属性和风险,做好防火、防爆和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城管中队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要牵头组织经济办、文化站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文物保护单位、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使用醇基燃料的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提前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社区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街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五)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区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三、责任分工

  (一)各社区、部门职责。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预警。2019年12月20日前,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专题研判一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逐一明确内部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鼓励通过正规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2.重点约谈推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久拖不改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单位及其负责人,将组织提醒谈话;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警示约谈。

  3.突出培训重点。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组织对领导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大型连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4.强化基层防控。各社区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社区段警、综治口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行业部门责任。街道有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体旅、民族宗教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文物建筑、宗教祭祀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民政科、文化站要按照省民政厅、省文物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宣传口、卫计办要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2.房管、建设部门。城管中队要重点开展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施工工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水源。物业站要重点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审批,快速拨付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费用。

  3.公安机关部门东街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

  4.应急管理部门。安监站要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市场监管部门。经济办要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6.消防部门安监站要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加大高风险单位场所监督抽查频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2019年底前,安监站要分期分批,对社区段警、基层网格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社会单位要持续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并熟练掌握消防主机操作规程,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各社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自身实际方案,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3.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玉珍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圣文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街道党政班子领导等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承担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2.强化监管协作。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3.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将实行及时通报,督促落实等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及制定的工作方案,请于2019年12月21日前报送街道安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丹,电话:87557261,传真:87511091。

  附件:东街街道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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