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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检察院大厅沙岩壁画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9-21 18:02 来源: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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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下列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文书编号:FZZH-2018033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项目预算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大厅沙岩壁画制作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0000

2000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0921日起至20181008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B区)

5.项目联系人:王成鸿  联系电话:0591-83308660      传   真:0591-83361845     

6.合格的投标人: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紧急通知》,20188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供应商可提供20188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无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供应商应自行对其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格式自拟。

6.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17)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6.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注: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第六条和第七条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6.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1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81011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B区 )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B区)。

1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闽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36595420010003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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