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我局收到上级下拨彩票公益金600.38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1.5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下拨92.2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下拨486.68万元。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21.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如下:
1.《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养老服务项目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69号),金额10.5万元。
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老年助餐类项目,此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发展,根据比对市级智慧健康管理平台录入的场所面积、老人的刷卡用餐情况、日常活动开展记录等情况。于2024年12月下拨鼓东街道1.8万元、鼓西街道1.1万元、东街街道2.9万元、南街街道1.1万元、安泰街道1.8万元、洪山镇1.8万元。我区共7个点位获得资金补助,其中,庆城长者食堂·学堂、军门长者食堂·学堂、乌塔长者食堂·学堂及大凰山长者食堂·学堂(乌山郡)各获得补助资金1.8万元;陆庄长者食堂·学堂、大根长者食堂·学堂(城守前)及驿里长者食堂·学堂各获得补助资金1.1万元;补助资金可用于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资金下拨后,各点位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有力提高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推动本地区居家社区养孝服务能力和品质发展。共计发放老人满意度评价问卷140份,老人满意度100%,取得了老人的一致好评。该项目已全部支出。
2.《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76号),金额11万元。
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置,会议已研究,正在拟文下拨该项经费。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92.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如下:
1.《下达2024年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服务补助资金》(榕财社(指)〔2023〕173号),金额29万元。
于2025年3月下拨鼓东街道、洪山镇用于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服务项目。已下拨鼓东街道14.5万元,用于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目前鼓东街道正在走采购流程,尚未支出。树兜社区作为典型的老龄化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39.3%,其中60-69周岁:1011人,70-79周岁:502人,80-89周岁:313人,90-99周岁:85人,100周岁及以上:3人,独居老人7人,空巢老人20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探索适合树兜社区的养老服务模式,2025年3月树兜社区通过第三方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展开“益助银龄·兜住幸福—树兜社区1+3+N互助养老服务项目”。通过构建“1 + 3 + N”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整合社区资源,为树兜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且可持续的养老服务,营造一个充满关爱、互助与活力的社区养老环境,提升老年人整体生活质量与幸福感,助力社区养老模式创新发展,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互助养老服务典范。洪山镇14.5万元,目前正在招标。
2.《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47号),2023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60.78万元,2023年省级照料中心床位运营补贴2.42万元。
(1)2023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60.78万元,我区符合条件4家,核定床位数非护理床位数年平均421.5张/0.1万元,护理型153.42张/0.12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市级床位运营业补贴,(金太阳)抵销款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经营承包费29.17万元、福州市鼓楼区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13.71万元、福建省福颐养老服务股份公司7.58万元、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10.11万元。按实际床位运营核定数拨付60.57万元,差非护理床位数1.25张/0.1万元、护理型0.72张/0.12万元,余额0.21万元未使用。
2023年省级照料中心床位运营补助2家,床位运营补贴2.42万元,护理床位数年平均34.84张/0.06万元,失能床位数4.82张/0.06万元,用于支付福茵颐园(福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09万元和一家依善宁(福建)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0.29万元,共支付2.38万元,差福茵0.61张床位数,余0.04万元未支付。
(2)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申请拨付补助床位数≤614.58张,当年实际完成614.58张。
质量指标:资金安排与资金文件要求吻合度=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当年实际完成99.6%。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投入≤63.2万元,当年实际完成62.9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13张,当年实际完成20张。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养老机构服务满意度≥90%,当年实际完成100%。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下拨486.6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如下:
1.《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百岁老人慰问经费通知》(榕财社(指)〔2023〕166号),金额6.9万元。
用于百岁老人慰问金,发放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或相关证明)、当年年满100岁及以上(即当年年份-出生年份≧100)且当年7月1日后仍健在的老年人。2024年发放对象为1924年12月31日前出生、2024年7月1日仍健在的我区户籍老年人23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已下拨东街街道2.7万、南街街道2.7万、安泰街道1.5万,全部发放到位。
2.《2024年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
心市级运营补贴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58号),金额200万元。
用于十街镇2024年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市级运营补贴。于2025年3月下拨街道。
3.《关于下达2024年度长者食堂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79号),金额272.5万元。
该笔经费用于奖补长者食堂运营良好的点位,正在拟文下拨该项经费。
4.《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91号),2024年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市级奖补资金,金额3.03万元,2024年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在职奖补资金,金额0.25万元。
(1)2024年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市级奖补资金,金额3.03万元,6月发放5人,7月发放2人,合计7人共2.67万元,余0.36万元因1人不符合未支付。2024年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在职奖补资金,7月发放1人,金额0.25万元。
(1)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总投入≤3.28万元,因1人不符合,当年实际完成2.92万元。
数量指标:入职和在职奖补人数8人,当年实际完成8人。
质量指标:资金安排与资金文件要求吻合度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当年实际完成89%。
社会效益指标:享受入职奖补和在职奖补人数8人,当年实际完成8人。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实施的满意度≥90%,当年实际完成100%。
5.《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市级补助资金通知》(榕财社(指)〔2024〕108号),金额4万元。
(1)用于 2023年度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资金,补助5家,金太阳老年公寓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补助资金1.65万元,用于抵扣款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经营承包费、其余用于支付福州市鼓楼区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补助资金0.83万元、福建省福颐养老服务股份公司补助资金0.58万元、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福茵颐园(福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补助资金0.59万元、福茵颐园(福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补助资金0.35万元,于6月支付完成。
(2)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总投入≤4万元,当年实际完成4万元。
数量指标:补助养老服务机构数5家,当年实际完成5家。
质量指标:资金安排与资金文件要求吻合度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社会效益指标: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80%,当年实际完成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养老机构服务满意度≥90%,当年实际完成100%。
联系人:郑力,联系电话:0591-87572832、87539124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