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我区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政策。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第三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共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石油分公司等24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电话:0591-87715625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2层
附件:2023年度鼓楼区第三批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