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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12 15:16 来源:鼓楼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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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商务规章、政策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监测分析内贸、外贸经济运行状况,研究内贸、外贸体制和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畜禽屠宰、酒类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  

  (三)组织实施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辖区内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与实施;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菜篮子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保障市场蔬菜、副食品供应工作。  

  (五)负责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指导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等工作,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区会展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负责会展业管理和促进主作,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八)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我区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九)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促进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钓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或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协调,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协助做好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区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与台、港、澳投资贸易与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四)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十五)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负责做好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涉及鼓楼区相关工作的衔接。  

  (十八)负责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蘑菇栽培种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农业植物检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等行政审批职能。  

  (十九)承担协调社会各界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以及沿海与山区县(市)区对口协作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 

财政拨款 

5 

5 

自收自支 

3 

3 

鼓楼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持续打造消费热点,打响商贸节会品牌  

  支持东百、大洋、王府井等商圈龙头企业举办促销活动,不断聚拢消费人气;延续“这一站·东街口”嘉年华的消费热潮,继续开展商贸促销活动,打响商贸节会品牌。  

  (二)继续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  

  大力宣传解读《鼓楼区关于推动商贸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市、区两级总部企业政策以及夜间经济相关政策等各项商贸奖励政策,吸引商贸总部企业落户鼓楼区,落实实体零售转型升级政策,细化部门鼓励企业发展新零售、新业态,培育新增长点,助推鼓楼区传统商贸企业提档升级稳步发展。  

  (三)继续推进家政补短板工作  

  培育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做好《七条措施》等政策的落实兑现;力争实现公共家政服务站全覆盖,利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场所,加快构建市民家政服务公共体系,为市民提供系统家政服务平台;继续做好省、市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申报工作,支持辖区家政服务企业建设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组织企业开展2018年省级示范站和市级示范站的申报创建工作,并对已成功获批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复查;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跟进福建雪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标准出台方面的进展情况,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家政服务相关标准。   

  (四)力促招商引资新突破  

  充分利用好省市商务部门的资源及平台,对接到一批具有产业带动效应的大项目、好项目。利用4月外资大会、5.18海交会、9.8投洽会等重要节点提供的招商平台,在推介会等重点场合宣传推介鼓楼创新经济发展的十二项优惠政策、鼓楼招商政策等,作为外资招商及现代服务业招商的突破点,争取对接到一批外资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围绕市、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包、引进民间投资参与民生补短板、特色小镇、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等政府工作,主动出击,积极推介、对接,力争引进行业龙头,生成招商项目。  

  (五)开拓招商引资新领域  

  国务院明确未来将在银行、证券、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等12个领域对外资的限制将逐步放开,预计实施细则将于今年陆续出台,通过抓好新开放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提升实际利用外资水平。同时,关注外资以股权投资形式进入鼓楼区的上市企业,特别是当前新零售处于投资风口,继续关注永辉、新华都、东百集团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情况。  

  (六)强化市场秩序管理,优化居民生活消费环境  

  鼓励由业主自治向第三方专业化管理转变,实现政府扶持鼓励和农贸市场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良性互动,形成社会协同、管理多元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及管理水平。建立联合执法市场巡查机制,成立全区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定期对农贸市场的场容场貌、制度建设、管理水平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七)抓好“家门口”早餐工程建设  

  “弘扬闽味文化 提升早餐水平”为宗旨,以卫生、营养、安全、丰富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示范带动、规范经营”的原则,着力对我区家门口早餐工程进行规范管理,发展符合现代快餐业生产经营要求的家门口早餐工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争取今年内引进闽味特色早餐企业进入全区69个社区,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闽味地方特色的早餐,逐步实现我区家门口早餐工程“布局更合理、经营更集约、配送更快捷、食品更安全、品种更丰富、价格更亲民”,以“福州的味道”解除百姓“食品安全”的后顾之忧,补齐民生短板。  

  (八)狠抓平安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遵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普及和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传达各类文件精神。组织下属公司及区内商贸企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提升商贸企业的安全水平。  

  (九)持续提升电商产业发展竞争力  

  从供给侧发力,加强政策供给,对接省市现有促进互联网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适时出台鼓楼区特有的电子商务区域政策,提高电商产业的招商竞争力。同时,加大覆盖,推动移动支付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878.56万元,比上年减少5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项目结束。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8.5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78.56万元,比上年减少538.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8万元,公用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1670.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78.56万元,比上年减少5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项目结束,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商贸事务)217.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支出。  

  (二)事业运行(商贸事务)14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三)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奖励支出。  

  (四)行政运行(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进行招商引资工作。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相关科目调整。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比2018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50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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