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2017年度鼓楼区五凤街道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2 17:16 来源:鼓楼区五凤街道
| | | |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关于批复鼓楼区五凤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五凤街道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服务群众中作用。

  (八)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7年五凤街道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行政) 

  财政全额拨款 

  11 

  10 

  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集体事业) 

  自收自支 

    

  8 

  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财政全额拨款 

  5 

  4 

  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计生) 

  财政全额拨款 

  3 

  3 

  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 

  财政全额拨款 

  12 

  2 

  五凤街道(经济发展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5 

  4 

  五凤街道(社会管理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五凤街道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五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切实推进街道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固基,扎实开展党建工作。街道精心规划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挖掘基层党建特色,以创新方式服务基层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在夯实社区党组织基础,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二)发展为本,狠抓经济工作。街道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下行压力和各种困难,加强研判、精准施策,认真做好区域经济发展工作,保持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为民务实,重视民生保障。“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更好的落实利民、惠民政策,街道重点抓好服务居民生活、就业、出行等各项工作。

  (四)美化环境,打造文明五凤。为提升“首善之区”的文明指数,街道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区文化事业,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打造文明五凤的品牌形象。

  (五)和谐社会,常抓综治维稳。社会稳定是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平安鼓楼建设,街道坚持“安全为第一要务”,常抓综合治理,维持社会和谐稳定。

  (六)提效增能,提高机关工作水平。从落实“马上就办 办就办好”方针出发,街道扎实开展廉政、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三比一看”、“四个万家”等活动,坚决整治“为官不为”、“慵懒散拖”等问题,强化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五凤街道年初结转和结余44.87万元,本年收入8179.44万元,本年支出8179.4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87万元。

  (一)2017年收入8179.4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412.01万元,增长71.5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79.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21.99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8179.4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412.01万元,增长71.5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74.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9.96万元,公用支出124.73万元。

  2.项目支出7504.7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57.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77.55万元,增长81.6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28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42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经费、公务用车及其他支出等开支增加。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万元,增长98.56%,主要原因是用于2017年建筑业产值“双过半”企业奖励金及经合社工作经费。 

  (三)2010650事业运行5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9万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是财政所人员经费及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开支增加。 

  (四)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3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公共服务经费支出增加。 

  (五)2040204治安管理14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7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综治办工作开支等增加。 

  (六)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48.98%,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业务工作开支等增加。 

  (七)2070109  群众文化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2017年元宵灯会及街景布置经费。 

  (八)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5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5万元,增长92.73%,主要原因是用于街道文化站建设、社区图书馆运营经费。 

  (九)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7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0.3万元,增长75.03%,主要原因是用于基政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社区工作站人员经费及社区建设、运营工作经费等增加。 

  (十)20815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台风救灾补助。 

  (十一)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4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3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用于卫计办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及基层计生工作经费减少。 

  (十二)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9万元,增长82.95%,主要原因是拨社区计生工作经费增加。 

  (十三)2120104城管执法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1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经费开支减少。 

  (十四)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4万元,下降319.77%,主要原因是五凤公园养管经费等开支减少。 

  (十五)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用于发放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十六)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76.19%,主要原因是用于对岷县贫困乡镇扶贫。 

  (十七)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服务业企业区级统计奖励。 

  (十八)2299901其他支出2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6.61万元,下降6198.34%,主要原因是文明创建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等其他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21.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5.54万元,下降42.7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85万元,下降635.63%,主要原因是“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支出减少。 

  (二)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1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2017年西岭互通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0万元,同比下降7.6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00%,主要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7.60%,主要是:2017年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0.00%,主要是:2017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5.09%,主要是:2017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纳入统计。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1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