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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鼓楼区审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1 09:32 来源:鼓楼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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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2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审计、财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区属国有企业及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和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属、市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榕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财政核拨   6  5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财政核拨   8  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牢“增强率先、突出服务、树牢精品”三个意识,提升“依法审计、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攻坚2017”和 “三重三比”竞赛活动为抓手,深化审计转型升级,创新完善管理,强化机关管理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在鼓楼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之城的监督服务保障作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大局强化履职。

  1.树立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护航财政改革。今年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实行全省三级联动的方式,按照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同步实施。 我局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审计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重点,关注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债务管理制度、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三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专项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同时关注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揭示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加强财政管理。二是关注资金绩效,通过检查预算部门责任清单的履行情况反映其工作职能是否到位,资金支出的绩效是否明显。重点检查了区安监局,通过揭示该单位在履职过程存在的不足,督促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资金绩效。我们加强财政管理问题的分析,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鼓楼区人大对区审计局工作和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区审计局在人手紧、任务重的客观条件下,精心组织,创新审计方式,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扩大了审计覆盖面,揭露问题更加具体、细化、到位,有效促进了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的进一步规范,为鼓楼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发挥审计职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按照审计署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抓手”,不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同时将“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也纳入跟踪检查范畴,采取重点跟踪的专题专项与相关审计项目相结合的手段,做到责任分工明确、人员保障到位、工作有效衔接,通过深入企业、经合社、农户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政令畅通。

  3.关注和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以民生资金作为审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行职责,根据区领导及区纪委的要求,开展了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审计和困难资金补助审计及城乡医疗救助“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重点关注相关单位落实相关惠民政策、服务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和民生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让财政资金落到实处,专款专用,让相关人员及时享受到惠民政策,确保民生资金真正惠及居民,让居民共享城市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助力宜居鼓楼建设。

  4.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和效果为主线,揭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铺张浪费等重大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了2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首次对区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和内部管理情况为主线,审计揭露了重大违规及失责问题,并移交区相关部门查处,审计为规范财经行为,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开展政府投资审计,促进规范管理。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节约公共资源、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为审计目标,开展了鼓房大厦二次装修和杨桥中学后勤综合楼工程审计,一是审核工程预结算,重点审核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揭露虚假问题,核减工程造价,为政府节约资金。二是审核项目管理过程,重点关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工程质量、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环节,揭露问题,促进整改。

  6.持续推进正风反腐工作,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我局积极配合区纪委开展1+X+Y督查和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专项检查两项工作,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我局成立开展“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审计局局长担任组长亲自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制定了细化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对象范围及重点内容。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已对财政局、安监局、延安中学、建设局等单位进行“1+X+Y督查”和“虚假名义违规报销”专项检查,及时报送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规范财经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二)服务大局深化审计转型升级。

  1.自觉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我局加强对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强化审计预警监控,提出体制机制制度的审计建议,一是通过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对2016年已审结的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以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项目管理,警示相关责任单位减少不合规操作,增强责任、监管意识。二是树立大局、大数据意识,以财政各项管理系统大数据为基础,借助计算机审计分析手段,对全区第一季度财政支出完成年度预算序时进度进行详尽分析,旨在保证对财政支出进度管控与对预算单位管理管在点子上,为领导有效掌控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服务。我们通过审计专报形式呈报区领,两份专报均引起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和重视,要求区政府分管区长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改进,对慢作为、怠政的予以问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所具有的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功能作用。

  2.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我局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2017年以来我局领导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各项议题会议累计约100次,在参会议题过程中为领导提供审计专业意见和相应的决策依据。我们主动融入区经济发展大局,自觉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参与和协调配合好省厅和市局在我区实施的各项重大审计工作任务,既做好服务配合保障工作,又能从促进改革发展的目的出发积极与上级部门开展沟通协调,维护鼓楼的改革发展利益,发挥了审计监督在服务鼓楼跨越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3.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建设。今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先后四次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上研究审计工作,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意见》和《鼓楼区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通过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保障审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通过建立六大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区直单位绩效管理考核考评内容和分值体系,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4.加强审计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我局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形成我局新的权责清单,并予以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权力监督与制约。深入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审计进社区”活动,通过发放审计法宣传单和竞答活动,使审计法律法规深入到群众中,扩大了审计宣传面,增强了宣传效果。

  5.加强审计宣传工作。将审计宣传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建设范畴,统筹研究审计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和宣传原则及组织实施,出台了《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审计宣传管理规定》和《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舆情信息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审计宣传工作,扩大审计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今年审计信息工作继续围绕审计工作重点,加大审计成果转化力度,发挥建设性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文明审计。

  1.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建。我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对审计事业的思想引领、精神引领和方法引领,以提升审计服务能力为目标,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审计机关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在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把学党章规定、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积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二是开展创建“服务发展、创精品审计项目”的党建品牌活动,以具体审计项目为载体,把机关党建工作延伸到审计工作一线,使党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审计项目的成果上,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对每个党员实行一线考察“责任清单”管理,从遵守党的纪律、党内政治生活、服务基层群众、参加学习教育、服务中心工作等5个方面对党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查不足、补短板,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四是支部以“党员活动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对党员的经常性管理和教育质量。五是积极推进与挂钩联系社区互联共建,通过与社区共同召开组织生活会、共同开展平安创建、文化共建,对社区困难群众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等活动,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党组织。

  2.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局长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头上,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二是在教育内容上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线,以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典型示范引导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为载体。通过逢会必说、逢事必讲、不厌其烦地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审计人员从我做起,严格自律。三是积极探索和改进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审计工作廉政体系,我局制定了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审定办法,重新修订建设项目二级复核、审理审定流程、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切实执行审计组廉政责任承诺制、内部监督回访检查制以及“两公示”等制度。

  3.进一步调动审计干部敢于担当、激情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振精气神,以严和实的作风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一是实行全面定岗定责,对审计项目外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分解,从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从正式人员到临聘人员,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每项工作都有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二是全面实行一线考察干部个人清单管理,全程纪实,动态反映干部履职作为情况,把日常一线考察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先评优、专技聘任的依据,对于不在状态、工作进展缓慢的干部通过适时谈话提醒的方式督促他们主动担当作为。三是查摆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特别是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找单位和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推动立说立改、即知即改。全力推动审计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提振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4.文明创建活动方兴未艾,树立审计人文明形象。我局积极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整体水平,蝉联2015-2017年市级文明单位。一是办好道德讲堂这个平台,广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审计干部自觉带头树立好家风、传承好家训,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举,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二是将志愿者活动常态化,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志愿活动内涵,除了开展交通治堵、环境整治、元宵灯会、便民自行车点服务等志愿活动外,还与共建社区联合在春节、拗九节开展党员送温暖、微心愿和“亮红色身份,当志愿先锋”国际志愿者日主题等志愿活动,通过给行人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及整理共享单车,倡导文明出行,传递正能量,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同时,建立了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延伸志愿活动触角。三是开展帮扶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行动,深入结对的罗源县碧里乡西洋村六户贫困户家庭开展精准扶贫。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在区文明办和区总工会等单位举办的“礼仪先哲,端午诗会”青年朗诵比赛中和登山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干部职工热情洋溢,凝心聚力,充分展现了审计人员集体风貌和团队精神。

  5.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梳理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强化机关效能建设。重新制定一系列内部行政管理规定和奖惩制度,防止出现“庸、懒、散”现象。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内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平安意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80.67万元,本年收入267.80万元,本年支出288.2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26万元。

  (一)2017年收入267.8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8.12万元,增长7.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1.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万元。

  (二)2017年支出288.2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6.45万元,增长29.9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0.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5.41万元,公用支出25.47万元。

  2.项目支出57.3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8.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6.45万元,增长29.9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801(行政运行)16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6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新招聘4人使2017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相应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2010804(审计业务)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58.31%。主要原因是外出审计项目及时长增加使得相应经费增加。。

  (三)2010899(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2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47.55%。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新招录三名事业编制审计人员使本年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级科目)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无相关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未发生相关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现零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9.04%,主要是:赴外地参加培训活动差旅费支出增加,2016年底新招聘4人使得2017年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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