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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04-15 10:48 来源:鼓楼区洪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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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部门决算经鼓楼区洪山镇第十八届人大第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生产、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等行政工作。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努力提高本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4、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负责本镇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本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

   7、 完成区政府下达给本镇的征兵、文明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8、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9、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10、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11、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贯彻执行少数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洪山镇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

  行政       财政全额拨款          34           29

  计生       财政全额拨款           7            7

  农业       财政全额拨款          14           11

  镇村规划     财政全额拨款         6            4

  社区书记     财政全额拨款        12            7

  核算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2            0

  文化广播     财政全额拨款         6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发挥核心区域优势,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环境优势,不断提高商务楼宇入驻率和入驻企业质量,努力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聚焦聚力重点项目,办实办好民生工程

  将市、区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工程、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中涉及洪山辖区的项目任务进行逐一分解,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制定班子成员责任分工表,全面将环境综合整治、旧屋改造、重点项目、征迁扫尾、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重难点下达给责任部门和社区,明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奖惩措施,全力以赴的打好攻坚战。

  (三)坚持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努力扮靓省会城市核心区域

   一是宜居建设持续推进。结合辖区实际,无物业小区实施重点整治,着力改善辖区群众居住环境。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做好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工作的“四个原则”,通过发动居民自治、实行准物业管理、委托专业物业管理等模式,为居民群众提供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防范及特定项目公共维修服务。二是城市管理日益规范。健全城市数字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对市容违法案件的反应速度。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和监管;完善环卫市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拓展盛公司监管考核,落实辖区内主次干道等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有力保障了中心城区良好的市容市貌。三是爱国卫生深入开展。全面动员辖区单位企业、商务楼宇、居民楼院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宜居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社会环境平安稳定。

   一是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在政策、机制、服务上取得新突破,提高计生优质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深化“平安洪山”建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信访、禁毒、社区矫正等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清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四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市低保政策,健全弱势群体、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机制,搭建社区促进就业服务平台。五是深化开展“一居一品牌”创建活动,以“一老一少一普”服务平台为基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根本,立足社区自身实际,做好群众文化、居家养老、青少年教育等服务工作,引入“互联网+”理念,利用手机微信端,实现社区便民服务数字化、信息化,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五)抓党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践行“马上就办”、“两学一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理念信念和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

  四、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洪山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本年收入 11978.18万元,本年支出 11992.0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3.85 万元。

  (一)2018本年收入11978.18万元,其中:

   1. 财政拨款收入11879.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99.02万元。

   2.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8本年支出 11992.03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 1127.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0.85万元,公用支出 146.41万元。

   2. 项目支出10864.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893.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8.06万元,减少0.6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7.74万元

  1、2010301行政运行596.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2.81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及镇政府开展相关行政事务的经费支出。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56.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08.58万元,下降92.7%。主要原因是经费自理集体编制人员及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信访维稳、经济工作,除四害药品采购经费、临时突发事务等政府日常运转等经费开支。

  3、2010650事业运行(财政事务)6.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所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等财政事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129.60109.31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2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群防群治专职人员经费的支出。

  (三)文化和体育传媒52.25万元

  1、2070109群众文化0万元。

  2、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社区图书馆运营经费支出。

  3、2070404广播29.7538.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71万元,下降了29.28%。主要原因是文化广播人员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9169.98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75.2万元,上涨608%。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站及未进站两委人员工资、拨付社区开展工作的各项经费以及为民办实事经费—安乐居运营经费、粱厝水源治理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98.09万元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17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及医药费支出。

   2、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92.6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79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计生办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317.89万元

   1、2120104城管执法250.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4.71万元,减少20.5%。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等方面的支出。

   2、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3.26万元,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镇村规划事业编制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3、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左海公园门票补助经费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147.55万元

  1、2130101行政运行(农业)147.55 156.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32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农业账套人员基本支出。

   (八)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万元

  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8万元,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服务业统计区级奖励支出。

  (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29万元

  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5.29万元,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辖区地质灾害点整治专项经费支出。

  (十)其他支出6524.33 696.51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27.82万元,减少89.32%。主要原因是村居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9.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6.14万元,减少51.7%,主要原因是涉迁信访维稳支出及新增锦江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93万元,同比下降17.8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经贸洽谈及友好交流。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7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4.5%,主要是:临时出访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5.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26.1%,主要是:公车改革,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1%,主要是:政府本级日常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应开展绩效自评的2018年财政支出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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