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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1 11:53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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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关于批复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福州软件园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软件园的管理与服务,协调涉及园区建设有关事宜。

  (三)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做好园区项目土地储备,制订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并实施年度招商计划,对入园项目的工商注册、征地、建设审批等各种手续实行代办制,为入园项目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

  (五)负责对园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监督,跟踪落实。

  (六)负责入园企业日常运营的服务,协调并帮助企业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安全生产、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财政核拨

    

      18

   

       1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主要任务是: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以高新产业集群为依托,以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坚持“率先意识、服务意识、精品意识”的要求,创新服务理念,优化载体建设,打造特色园区,保证各项事业有序推进、经济指标稳健增长。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经济运行稳中有升。园区各项指标稳步增长。

  二是园区提升改造超序时推进。大力推进福州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截至12月份已完成3.5亿元,超过年初制定的3亿元目标。

  三是招商任务全面完成。以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服务招商等方式,在招大商、招好商上有所突破。

  四是服务品质又上台阶。积极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打造“五凤论见”平台,举办海峡信息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五是双创工作获得荣誉。打造约5万平方米的创客谷,现有创客空间17家,孵化项目252个,其中国家级创客空间(孵化器)2家,省级创客空间1家。 

  六是人才高地不断升温。园区在荣获“省级专家服务基地”荣誉的同时,增加“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专家一名。

  七是产业服务更加完善。园区顶点、睿能科技两家企业成功在上交所上市。 

  八是智慧建设不断深入。完成“三网一库”管网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园区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和管理平台建设。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2.61万元,本年收入1281.34万元,本年支出1205.7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9.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01万元。

  (一)2017年收入1281.3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11.24万元,增长124.7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72.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9.22万元。

  (二)2017年支出1205.7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88.03万元,增长13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9.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4.77万元,公用支出54.9万元。

  2.项目支出986.0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205.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88.03万元,增长132.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6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82万元,增长229.0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项目。

  (三)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5.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9万元,同比下降49.1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29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开展经贸科技交流活动。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71.32%,主要是: 厉行节约三公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0%,主要是:正常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度本单位无安排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0批次、接待总0人数。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78%,主要是:合理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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