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 |
处罚种类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作出处罚机构 |
处罚日期 |
1 |
福州市中驰酒店 有限公司 |
罚款 |
1.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2.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
(鼓)应急罚〔2024〕4号 |
福州市鼓楼区 应急管理局 |
2024年3月19日 |
2 |
福建东安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
罚款 |
正在从事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的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
(鼓)应急罚〔2024〕5号 |
福州市鼓楼区 应急管理局 |
202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