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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十)

时间:2023-09-26 17:38 来源: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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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种类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决定书文号

作出处罚机构

处罚日期

1

福州大洋商业

有限公司

罚款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4.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

〔2023〕21号

福州市鼓楼区

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2

李典美

罚款

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2023〕22号

福州市鼓楼区

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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