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两家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A公司主张B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双方在庭审中针对设备使用问题各执一词,经办法官遂决定,对讼争设备进行现场勘验。然而,B公司远在外地,如果派负责人前来现场,需要耗费大量成本,也不利于疫情防控。
经当事人同意后,经办法官决定让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勘验过程。勘验现场,审判人员通过在线会议软件与B公司进行视频连线,全程演示勘验过程并记录在案。
据悉,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线上勘验,也在全市范围内开启在线诉讼新模式。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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