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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5 09:36 来源:鼓楼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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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鼓楼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鼓楼区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主题,认真对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做好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为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1.抓制度,强保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文件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区建设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充实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力求建立法制健全、决策科学、执法公正、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清晰、监督有力、服务发展的法治监管工作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抓学习,强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2023年,区建设局深入践行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区建设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学习年度计划。2023年利用党组会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开展专题学习2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鲜明政治导向、深远战略思维、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人民情怀、科学思想方法,要求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3.抓宣传,强意识。加强机关干部普法宣传培训,健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时间节点,通过单位LED、宣传栏、“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公众号等载体,主要领导结合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等,推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提高建设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4.抓素质,强队伍。2023年指导局干部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不断壮大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8名,组织10名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党组班子“班长”头雁作用,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落实不得干预司法活动、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强化法治学习培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突出法治建设重要性,提高工作水平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时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已编制完成 23 项行政审批事项及 197 项权责清单。2023年全年共完成行政审批1159件,其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861件、建设工程消防审验236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5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6件、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年审1件,行政处罚0件。

  2.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印发《2023年鼓楼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二是,联合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成立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香格里拉中心驿站,为福州香格里拉中心综合体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积极与企业对接、协调,靠前服务、主动上门,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解决建设项目报审流程中的诸多问题,全面护航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三是,严格落实《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有关事宜的通知》,对2019年后取得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的项目全面实施竣工验收限时联合验收。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通过“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或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窗口”申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促进建设项目及时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

  4.加强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推进区、街镇、社区建设行业监督队伍的融合,发挥监督协管效能,开展建设工程、燃气安全等专项治理,积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建设工程方面,2023年以来共对6个区管在建工地进行质量安全监督。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及其人员,严格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切实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建设。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共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改正通知63份,累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189处,均督促整改到位。加强燃气企业监管,要求辖区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2个燃气场站定期检查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确保安全运营。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餐饮场所4385家次,发现并整改燃气安全隐患522处。举办燃气安全检查业务培训会,提升各级燃气安全监管人员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能力。推进114.5公里燃气管道老化更新。

  5.加强蓝天、碧水建设工作,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强化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鼓楼区在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协查,将辖区按照国控点位划分为5大网格,组织10名协查人员对网格内在建工地进行扬尘风险等级差异化协查,特别加强对杨桥西、五四北、紫阳国控点周边工地的扬尘监管工作,对国控点周边工地进行梳理,按照300米、600米、1公里范围划分,依次强化工地扬尘监管力度。2023年以来,发现并处理各类施工扬尘问题89处。同时,将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与日常质量安全检查结合起来,出动监督人员对区管在建工地进行抽查,发现扬尘问题即予以处理派发相应整改通知单并按照检查情况录入“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对违规行为的施工项目采取记分处理。2023年共抽查发现未完全喷淋未及时开启、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扬尘问题26处,均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推动水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抓手,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污染综合治理和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做好闽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健全西北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制,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落实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乱占、乱采、乱建、乱堆”清理,开展沿河违章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累计出动300余人次,检查餐饮店752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已全部整改完成、开展沿河驳岸渗漏摸排,累计排查发现沿河存在驳岸渗漏或污水直排点位101处,其中完成整改95处,正在整改16处。

  (三)常态化扫黑除恶,助力平安鼓楼建设

  1.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一项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来抓,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常态化“十件事”,重点深化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根据《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建立起常态化摸排和宣传制度,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分工,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常态化高效运行。

  2.持续强化排查整治。将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列入日常工作范围,针对建设工程、邮政寄递、城镇燃气、市政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同步进行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政策宣传,同时坚持采取以局领导带队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在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检查工作中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及宣传工作。

  3.持续强化宣传发动。根据市、区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及我局印发的《鼓楼区建设局〈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利用“六进”等宣传活动,在区管在建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组织各工地按照方案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建设局工作人员同步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四)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行政决策的合法化。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坚持不超越权限,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原则,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区委、区政府备案审查。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长期聘用福建豪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机关法律顾问,负责为全局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实现重大决策律师全程参与,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保障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履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以来,本单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

  4.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施工、竣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完善相关审批流程与业务办理、咨询方式,为企业快速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相关审批业务提供了便捷途径。完成“三公”经费、2023年预决算上网公示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以及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2023年,区建设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1件,满意率100%。在“12345”“一线处置”等群众服务平台办理群众诉求2271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7.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局工作实际和执法任务,建立《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政务网主动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专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较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虽有所壮大,仍存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一人兼职、一人多职的现象,专业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少数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仍不够熟悉,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2.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存在不足。法治宣传力度和投入不足,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不及时、不全面,部分普法内容枯燥乏味,没有结合具体案例、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法律宣传,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要点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普法教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切实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持续深化“八五”普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八个深刻把握”“达到五个成效”的要求,确保学深悟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打造“智慧普法”,引导公民用法守法。实施精准普法,为广大受众提供更加精准、更具个性化的普法服务。

  2.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持续开展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倒逼行政执法能力提高。依法参与行政应诉,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3.突出制度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日常工作。继续规范理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出台的每一份政策文件,确保有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加强法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依法治区办报送工作信息。

  4.持续深化工程审批改革。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形成改革合力。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检查”和“体外循环核查”等工作,重点针对事项审批用时、特殊环节办理、办事指南配置等方面进行检查,避免“体外循环”“隐形审批”等情况发生。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让企业群众及时了解改革政策。及时总结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成果和正面案例的宣传力度,促进改革成果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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