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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市鼓楼区第二批非遗示范传习所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6:55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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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各非遗保护单位:

  为加强福州市鼓楼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全社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件要求,福州市鼓楼区将开展福州市鼓楼区第二批非遗示范传习所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1、扎根于福州市地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至少传承一项鼓楼区级非遗项目,并具备相应的场所,并满足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2、传习所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应当以集中交流、培训、师徒传承、嫡系传承等各种方式开展传承、展示、研讨、交流等活动。要求有活动计划,每年面向社会自行组织开展传承活动不少于3次;

  3、传习所应有至少一名熟练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人员,有一批热心于传承项目的骨干或志愿者,并有专门的传授人常年进行技艺传授。该传授人必须是该项目认可的传承人,或者是受项目传承人委托有能力担当该项目传承工作的人员,接受传承的学员人数在10人(含)以上;

  4、传习所需建立系统完整的传承档案,包括基地的管理制度、人员名单、物品清单等,以及传承、社会宣传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材料,统一交给鼓楼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所有的申报材料和辅助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至鼓楼区文化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4楼办公室(安民巷12号)

  联系人:林云飞、郑晶予

  联系电话:87593523

  附件:福州市鼓楼区第二批非遗示范传习所申报表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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