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建办科函〔2021〕164号)的要求,为创新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探索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优化路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鼓楼区营商环境,结合鼓楼区消防审验工作实际,制定了《鼓楼区优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便民提效若干办法(试行)》(详附件)。
一、明确产权证明材料认定范围
(一)装修主体为房屋所有人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权属证明材料:
1.房屋建筑已办理产权登记的,可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装修主体为房屋建筑建设单位,房屋建筑未办理产权证的,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经审核通过的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3.装修主体与房屋建筑建设单位有房屋买卖关系,房屋建筑未办理产权证的,需同时提供经产权交易登记中心预登记的买卖合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经审核通过的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二)装修主体为房屋建筑租赁人的,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4.房屋建筑已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装修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5.房屋建筑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经产权交易登记中心预登记的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建筑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的同意装修证明、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经审核通过的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二、简化消防审验前置条件
在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见下表)规定的用地性质分类方式上明确了以下6类业态调整互换无需提供规划变更手续的情况:
1.土地用途登记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建筑内部用途调整或互换在下表中的二级类及三级类所有用地范围内的;
2.土地用途登记为“商业用地”的,建筑内部用途调整或互换在下表中的“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用地范围内的;
3.土地用途登记为“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建筑内部用途调整或互换,或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建筑用途的;
业余学校、早教、托育、托管机构、月子会所、眼科、口腔、体检、美容等私人诊所,参照“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执行;培训机构(不含幼托)可参照“商务金融用地”建筑执行;
4.办公、科研、工业用地建筑内部保证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合规增设对内服务的生活服务附属设施的(如配套内部员工食堂);
5.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用地建筑,在保证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建筑内部局部设置不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业服务配套设施的;
6.利用风景区配套用房,设置服务于游客且不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业服务配套设施的。
三、优化小型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一)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1.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及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其他公共场所,不包含特殊建设工程以及《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五)(六)款规定建筑面积以下的场所;
2.主体建筑结构已竣工验收合格,建设项目不涉及改变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外立面、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承重结构变动或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等;
3.主体建筑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设项目未改变原有建筑的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未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4.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建设项目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简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书(可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下载范本填写)
2.产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非房屋所有权人,还需提供使用权证明文件)
3.主体建筑已依法取得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文件(1998年9月1日前竣工的免于提交)
4.消防设计文件
4.1 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提供由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签章出具的装修场所消防平面竣工示意图。示意图应能体现平面布置、消防设施器材布置以及装修材料使用说明等
4.2 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其他装修工程(办公场所不大于1000平方米),提供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四、出台新旧规范参考设计导则
按照“鼓励改善、提升,确保不降低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的原则,针对5000平方米以下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在整体改造、局部改造及内部装修三种不同改造形式下如何适用新旧消防技术标准,汇编了《福州市鼓楼区既有建筑改造防火设计导则(试行)》,导则主要对建设工程的火灾风险性是否提升、改造的规模及内容等进行归类判断,罗列了建筑设计、建筑构造、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设施等各分部分项工程新旧消防技术标准的适用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