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情况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聚焦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链条,对干部思想动态、履职行为实行常态化“政治体检”,以“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压实责任,杜绝“宽松软”现象,推动形成“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政治自觉。
二是以系统治理为抓手,构建长效监督防控机制。针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问题,对照建议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见底清零”。重新修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深化“整改—剖析—建制”闭环整改,重点完善工程招标、采购报销等领域的制度规范,检务督察部门在项目工程各环节同步开展监督,通过流程标准化、监督常态化堵塞风险漏洞,以系统施治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检察权规范运行。
三是以警示教育为镜鉴,筑牢廉洁从检思想根基。紧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将警示教育纳入检察队伍建设“必修课”。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研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推动检务保障人员树牢“底线思维”,依法用权、公正履职,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下步计划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扛起对干部教育培养、能力锻造、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要分别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对干部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二是深化问题整改,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深入自查整改,逐一明确整改举措和责任,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调整招投标工作人员,将正式干警作为负责经办人。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根源,完善制度规范,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把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学习、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要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提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