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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15 18:26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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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编制背景

  2022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2023年1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榕政办规〔2023〕2号,以下简称《市工作方案》),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福州,绘就“江河安澜、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的新画卷,全面建成人水和谐共生的山水城市、海滨城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制定《鼓楼区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区工作方案》)

  二、实施范围

  以闽江流域(鼓楼段)为重点,推进鼓楼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三、工作目标

  以闽江流域重点,将排查出的各类入河排污口分类编码,统一纳入管理。2023年底前,完成闽江流域鼓楼段的排污口排查任务,完成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辖区入河排污口溯源,完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四、任务与保障

  《区工作方案》在充分借鉴吸收福州市内河整治经验,总结前期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摸清排口底数要求区直各责任单位及十街镇落实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主体责任,充分衔接前期开展的排污口(排放口)排查整治成果和实践经验,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形成入河排污口清单。

  二是推进规范整治。明确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巩固提升一批”要一口一策开展整治并按照省、市任务要求重点推进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污水零直排园区”建设工程,推动国家排污口整治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夯实整治成效等5方面强化排污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为保障《区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撑保障、严格考核问责、倡导全民共治等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名词解释

  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六、《区工作方案》特色亮点

  一是吸收福州内河整治经验,充分衔接前期福州市排污口排放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在排污口整治范围上进行扩展,将非降雨时排水或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洪排口纳入监督管理。

  二是将《省工作方案》、《市工作方案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在严格对标落实省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闽江流域综合治理和辖区内河污染防治。进一步明确属地街镇责任和直相关部门指导范围。

  三是明确街镇应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作为辖区内河污染防治项目的重要实施内容,鼓励街镇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与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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