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时间:2021-02-04 17:2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园F区A楼3层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517689,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鼓楼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鼓楼区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区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并报送区档案馆。2020年,鼓楼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各街镇、区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全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64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0年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分为以下13类: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类信息14条;依法行政及行政许可类信息15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4条;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类信息47条;房屋征收类信息27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1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类信息4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7条;社会公益类信息14条;财政资金(含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条;其他业务公文类信息222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申请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度鼓楼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110件,其中区本级政府28件,各街镇、区直部门82件。按照申请方式分类:当面申请8件,网络申请49件,信函申请53件。2020年共答复114件( 4件为2019年结转至2020年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1件,部分公开15件,不予公开22件,无法提供46件,不予处理9件,其他处理1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674件。2020鼓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于“信函申请”渠道,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集中于“房屋拆迁、业委会信息、项目立项文件”等方面。答复及时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按照《鼓楼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制定《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20〕51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9〕66号),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内容、监督管理、舆情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4.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按照“找准定位、统一规范、优化功能”的总体要求,对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既优化了栏目和页面布局,界面更加直观清晰,又新增文章一键下载功能,便于市民获取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日常巡检、月度检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每日对网站信息进行综合读网查验,把好信息发布第二道关;每月对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上网公开每月自查情况;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障情况进行通报,杜绝出现泄密、超期未更新等现象;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持续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全面监督保障机制。二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公开网站管理邮箱和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积极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监督促提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编写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在区门户网站开设“组织机构”专栏,集中公开机构简介、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让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更公开透明。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体现鼓楼区域特点,通过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两化”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及时上线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栏。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3)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开设规范性文件统一平台,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根据“有效”和“已失效”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助力做好“六稳”工作。一方面,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本区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44篇政策解读信息。另一方面,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整合、内容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一方面,落实‘六保任务’”专题专栏。通过设置“落实情况、政策文件、相关资料、视频报道”4个模块,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91篇。另一方面,加大“六保”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创业创新”“招考招聘”“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市场监管”“企业优惠扶持”等细化栏目,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扶贫信息、重点民生领域救助信息、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政策扶持等信息共1278篇。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决策部署,及时向市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公开鼓楼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快速打通政务信息传递的“最后一米”。二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快速梳理《疫情防控期间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公告》《关于建议申办企业设立、个体注册登记的群众寄递办事、网上办事的通告》等指南信息,通过“福州鼓楼营商”微信公众号、现场张贴等方式,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线上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时公示审批结果,方便群众监督查询。线下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利用二维码矩阵集中展示事项办事指南信息,群众一扫自助查询区的“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即可获悉申办材料指南信息。此外,依托“福州鼓楼营商”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化升级菜单功能,设立“惠企政务”专栏,企业可通过“惠企政务——便捷政务”子菜单,结合“我要问、我要查、我要寄、我要评”等关键字,及时获取办事指南和自助机使用攻略等政务资讯。

  (3)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在区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和“互动”栏目,采取文字解读、图片辅助、在线访谈等多样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围绕可能影响公众权利和义务的事项,解读政策主要内容、具体规定、涉及对象范围、惠民利民举措、新老政策差异等,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解读回应的实际效果,提升政策发布质量。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在区门户网站开设“防控疫情鼓楼全力以赴”专栏,通过“战役一线、疾病疫情及防控、定点医院、复工复产、科普宣教、疫情防控知识库、疫情防控期政务服务专区、咨询热线”8个模块内容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相关信息90篇,让公众充分了解疫情防护知识和政策措施,更加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区门户网站开设“基本医疗卫生”栏目,发布传染病疫情、健康科普、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共93篇,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3)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一是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及时办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作出反馈,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处理。

  5.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贯彻落实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于2020年12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和重点解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保障公民信息知情权。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2020年,鼓楼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体系,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在政务新媒体方面,下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20〕51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鼓政办〔2019〕66号),督促各单位加强和完善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设立鼓楼区融媒体中心,制定《鼓楼区微信公众号矩阵管理办法》,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响应迅速、同步发声的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体系。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对区级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在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6.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1)明确领导责任。注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均按要求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经办,报备区信息公开办,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2)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并开展专题培训,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3)规范考核评估。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文件内容,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度鼓楼区政务公开指标考核指标表》,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5

5

6

规范性文件

4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1

275

511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9

17

449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6

-62

1965

行政强制

14

-2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0

56190088.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

2

0

0

0

2

1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2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6

0

0

0

0

0

1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0

0

0

0

0

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5

0

0

0

0

0

5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0

2

0

0

0

2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6

0

0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力量配备还不够强大。个别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连续性不够好,专业性不够强,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得不到有效保障,不利于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文本通常比较专业,概括性强,传统的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渠道较为有限,客观上影响了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的兴趣和效果。

  (二)下阶段措施

  1.强化机构人员配备。持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接地气,易看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比如:多使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在政策文件解读与群众诉求之间形成有效的交流对话,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

  3.加强政务平台建设。适时新建、拓展“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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