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4-01-17 08:49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519690)。
    一、概述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文件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2013年,我区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公开职责任务,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及时召集重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认真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措施和任务分解,并下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鼓政办〔2013〕130号),要求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对全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1、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3年我区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创新公开形式,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采用“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模式,建设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2008年12月运行至今累计收件18.63万余件,办结率99.56%。
    2、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我区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及时在鼓楼区门户网站公布鼓楼区2012年本级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本级财政预算情况,同时规范做好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牵头推进全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已公布年度预算和预决算草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由区财政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街镇分别牵头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四个大类项目的集中交易情况进行规范公开。
    4、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时在局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市、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和办事指南,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将受理复核名单公开,每月及时公布当月审核的公租房、廉租房已申请对象名单,公开内容包括申请收件编号、申报时间、申请人姓名、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等。
    5、强化部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整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区各相关部门责任制落实基础上,采取以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商贸服务业局、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和“流通环节粮食制品”等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行督查管理,严格实行重点督办和限时办结制,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制度,食品安全协管员、监督员机制,每月发布“鼓楼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做好重点整治工作的信息公开。
    6、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区环保局根据鼓政办〔2013〕130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全面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每天公布温泉公园、乌山公园、金牛山公园、左海公园、屏山公园等五个鼓楼区景区(公园)的温度、湿度、大气负离子浓度、等级、空气清新指数等级,每周公布区原厝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质量等信息的公开;加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
    7、着重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区安监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月发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及应对信息,包括我市工矿商贸事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渔业生产事故和农业机械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逐步向社会公布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定期发布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抓好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
    8、加大对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力度。区物价局严格按照《条例》和鼓政办〔2013〕130号文件的要求,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着力公开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内容。截止目前,已有14家单位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对收费内容进行公示并报送。另外,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中心及市政府“12345”便民呼叫中心的作用,着重做好答复企业和群众对价格方面政策文件精神的咨询,受理群众在价格、收费等方面的咨询投诉。
    9、加强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由区住房局、市国土资源鼓楼分局分别牵头,严格执行《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在征收范围内、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单位子站上对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情况、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补偿摸底情况告知书、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书同步公开。截止目前已发布和实施了白马北路与道山路交叉口东北角收储地块项目、杨桥新村(二期)旧改项目(地块二)、法海路6号陈兆锵故居项目、学院前路北侧、延安中学东侧地块项目、朱紫坊30号郑大谟故居项目、朱紫坊22号萨氏故居、朱紫坊48号方伯谦故居项目、朱紫坊东入口(津门路)地块项目、工业路省筑路机械厂地块等各个项目的房屋征收信息
    10、扎实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结合实际,着力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做好区属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动态、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涉及校园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3年,我区继续规范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2013年,重新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目录调整细化为18大类。结合“12345”平台,畅通诉求、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利用“12345”便民服务热线、网站在线访谈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区档案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免费供社会公众查阅,方便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2013年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了鼓楼区政务手机客户端,公众可以通过手机便捷查询政府信息。2013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8.09万人次。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013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机构编制1名。10个街镇、34个区直部门也分别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审议、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精心组织业务学习培训,2013年,我区举办了三场业务培训班,共300多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3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5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4条。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77条,其中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7条,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18类,其中财政资金类信息2条;城市管理类信息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81条;概况信息类信息9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6条;监督检查类信息44条;经济管理类信息0条;廉政勤政类信息24条;民生重点类信息12条;人事信息类信息105条;三农信息类信息0条;统计信息类信息1条;依法行政类信息6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6条;重大项目类信息27条;其他类信息24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3年我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5条,为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在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主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追溯补充完整至2003年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据统计,2013年通过公共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的有118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3年,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16条,其中属当面申请5条;属网上申请11条;属信函申请0条。截至2013年底,我区累计依申请公开信息28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条,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条;“部分公开”的0条;“不予公开”的  1条“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4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鼓楼区商贸局于2013年12月4日收到依申请林天斌“要求公开鼓商贸酒整改[2013]2号通知书的整改内容”,鼓楼区商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第14条的意见中“可以不予公开”的意见,做出了“不予公开”的决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区累计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截至2013年底,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有关工作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转不畅,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研讨、交流不够,整体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健全机制,增强合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衔接有序、配合得当、运转顺畅、支持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与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全面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扩大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窗口作用;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充分利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现有载体,全方位、多渠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3、加强研讨,强化督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讨、交流,加大对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305

1477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305

1477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16

2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5

10

       2.网上申请数

  条

11

17

       3.信函申请数

  条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6

2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1

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14

1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2

3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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