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鼓楼区历史文化街区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鼓政规〔2025〕2号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鼓楼区历史文化街区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鼓政规〔2024〕5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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