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
鼓政规〔2025〕1号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鼓政规〔2022〕7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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