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洪山镇 时间:2021-01-15 10:4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凤湖路81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12155,电子邮箱:hszdzb3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主动公开范围、操作流程、公开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严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本镇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大类共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人事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要求及时受理并答复,及时回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申请。本镇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审查、保密、应急值班等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

  4.平台建设

  我镇持续夯实平台建设、保障工作,积极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1)发挥鼓楼区门户网第一平台作用,全面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不涉密。(2)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微信公众号“走进洪山”平台,加强公众号日常运营维护进一步提升文字质量和深度

  5.监督保障

  我镇不断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强化人员配备。落实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保证信息公开准确性、严谨性。强化信息公开全流程监督,做到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时时监督,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完整性、有效性。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我镇全面梳理各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确认部门分工职责,依法及时公开班子领导分工、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确保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基本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门户网站公开,全力打造“两化”创新示范,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我镇积极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服务企业,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宣传,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积极公开转发,不断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释放我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扩大招商项目落地,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充分利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福州518海交会、厦门98洽谈会等平台精准招商,积极承接和吸引境内外特别是台商投资,全年引进5000万以上招商项目71个,总投113亿元。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上级政府提出的“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要求,加大困难群众巡访力度,完成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保对象、近年申请低保未通过对象等5类人员巡访,并做好巡访记录,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紧密关注辖区困难群众、党员。截至目前,我镇在政务网上发布临时救助信息8条、捐助优抚信息8条、低保特困信息10条、残疾人福利11条。同时,做好民政各类资金发放的核对,及时核查上报惠民资金网的信息,确保各项资金发放准确无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发布通知,引导505家辖区企业线上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做好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工作,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完成就业岗位2020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协助11名就业困难人员报名协助38家企业77人次申请留岗留薪补助申请补助66220元。利用12个社区“幸福通”平台,及时发布独生子女奖扶、城乡居民医保、交通管制、高龄补贴等民生实事通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发布。

  3.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卫生

  落实公共卫生事件公开工作。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信息保密信息工作,依法保护涉及疫情防控的群众各项法定权利,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涉及新冠疫情防控的群众个人信息保护,做好境外人员、高中风险人员、居家健康管理人员、集中健康管理人员工作中信息的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4.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正确执行主动公开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主动公开5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微信公众号“走进洪山”平台,加强公众号日常运营维护进一步提升文字质量和深度,充分挖掘辖区内的各类资源,宣传展示我镇在党务政务、便民服务、文化动态、平安建设、招商等方面的丰硕成果。截至目前,2020年共推送文章523篇,阅读量9.5万人,粉丝数1393人,相比年初增长126%在12小时内转载转发区政府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政务信息,加强“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身边典型正面宣传,引导文明社会风气,扩大权威信息传播范围,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74241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重视。下一步,我镇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进行公开。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多维度扩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举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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