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时间:2023-01-05 15:5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景路28号鼓楼区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邮编:350025,邮箱:yuxq2006@qq.com,电话:0591-8767564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区疾控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本年度共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
  2、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设立依申请公开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答复。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4、多形式、多渠道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新媒体“福州鼓楼疾控”微信服务号、单位LED显示屏和区档案馆信息报送查阅等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展现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同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公开重点
  (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相关领域政策信息,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稳步实施预决算公开,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定期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说明及相关报表等信息。
  2、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工作协调,保持指令一致,增强多方协同,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释疑解惑、避免误解误传。
  (2)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相关人员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坚决杜绝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以严明的工作纪律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3、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围绕卫生领域的行业信息、政策法规、重大专项活动等,解读政策法规,民意征集反馈,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借助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健全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机制,突出服务、突出互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群众需求的政务信息。
  4、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引发泄密风险。
  5、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力度,推进依申请公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增强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公开信息量少、内容比较单一,2022年共推送公开信息11条。二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缺乏这方面专业知识,无法对政务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等作出准确的判断。
  2023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对照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鼓楼区卫生监督管理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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