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3-01-06 10:4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泰路99号4层406,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15337,邮箱:197250453@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一是通过政务网发布2条政府信息;二是发布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局领导分工的调整等;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4.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种工作动态信息,每季度及时地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策,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依法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讲活动,为本区退役军人及时有效提供政策解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着力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2.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依托上级部门及海峡人才网等相关部门,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多次线上招聘会,以线上会议等形式为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推送就业岗位、开展政策培训等活动。

3.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局内设机构服务中心窗口“一窗联办”的方式,通过在线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落户、就业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服务规范“六个一”,让来访对象安心说事,放心办事,一站完事。

4.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健全解读政务舆情处置机制,落实好舆情管控工作,做到舆情管控不留空白。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12345、政务网问卷调查、意见簿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助力相关政策完善,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5.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单一,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单一等问题。在信息公开效率方面仍有待提高,公开内容需要深化,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责任,逐步挖掘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事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同时,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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