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252-0300-2020-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7-24
  • 标    题: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鼓楼区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市管〔2020〕104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有 效 性: 失效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鼓楼区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鼓市管〔2020〕104号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时间:2020-07-24 10:47

  

    

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扫黑办部署及《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局研究制定《鼓楼区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24 

    

    

    

                    

    

    

    

  鼓楼区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5,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其中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开展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根据区扫黑办以及市局扫黑办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组织开展鼓楼区市场流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市场流通行业乱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针对市场流通行业传销突出问题,铲除传销涉黑涉恶犯罪滋生土壤。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和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一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异地聚集式传销、网络传销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针对市场流通行业电商平台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网络涉黑犯罪平台。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作为电商平台专项治理的重点,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针对市场监管改革实际,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告诫。(责任单位:企监科、执法稽查科、消保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针对市场流通行业涉及民生的重点商品问题,强力开展整治。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的重点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 

  1.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责任单位:企监科、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2.加强疫情期间价格监管,严厉打击疫情期间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开展禁毒赌毒等综治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4.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餐饮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5.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机制,重点对低俗庸俗媚俗广告开展整治。(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6.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黑代理”、恶意商标代理等突出问题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蓝天”专项整治等行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7.开展食品行业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加大假冒伪劣产品、食用农产品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安科、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8.开展药品行业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和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完善疫苗管理体系,重点开展中药饮片、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等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有效。(责任单位:药安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步骤安排 

  (一)开展摸排核查(7月下旬)。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从登记注册、日常监管、信访投诉、网络舆情、执法办案等方面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排查市场流通行业突出问题和乱象。摸排结束后,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建立台账,督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彻底整治。 

  (二)强力开展整治(8月)。对已经露头、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对长期存在但前期整治效果不好的,要深入剖析原因,联合有关单位及时给予震慑制止,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掌握情况,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治理不彻底不放过,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三)巩固整治效果(9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科室要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确保9月底前实现“行业清源”目标。 

  (二)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加大对传销、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遏制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查办大要案为抓手,创新监管思路,拓宽执法领域,转变执法导向,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认真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既要确保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又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商贸集市等重点区域和烟花爆竹、危化品、成品油等高危行业市场主体的监管,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长治上下功夫,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做好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于8月底前将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区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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