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房管局 时间:2024-01-08 16:2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28452,电子邮箱:gl_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312月31日,我局通过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6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26条,其他类信息0条,主要包括房屋征收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告知书、房屋征收决定等。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处理每件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18件均已按期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鼓楼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年初按照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4.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设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参加区政府不定期举办的有关信息公开及网站维护的培训,提高小组成员专业能力,提升信息、网站的发布质量。二是保证及时性和有效性建立更加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团队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总体上看,2023年社会群众对我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更新网站模块内容。本年度我局在区数字办指导下,重点更新主题元素融合、互动知识库等,让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多样化、直观化;二是扎实推进公租房审核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深入指导各街镇社区使用新版公租房申请审核系统的操作流程及规范,积极推广“公租房”APP,引导公租房线上申请。三是筹集共建基金破解老旧小旧管理难题。通过建立“多途径、多主体、共治共建”的资金筹集机制,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全面更新改造后的长效管理问题,巩固既有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

  2.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我局根据《鼓楼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3.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我局实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更新,尤其是社会关切的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等工作,实事求是地在网上公布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同时,将福州市茶园山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二期)扩建项目、东大新村旧改项目、高工小区地块项目等征收项目征收项目的征收告知书、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等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公布,将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等向在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保证房屋征收当事人的知情权。

  4.强化工作指导监督。进一步深化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信息公开。按照“1+1+1”(即:一个橱窗、一条横幅、一张引导图)标准落实推进各小区“点题整治”宣传工作,张贴宣传海报近3500张,设置横幅标语近500幅,与221家物业企业签定《鼓楼区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责任承诺书》,要求物业企业在LED屏、电梯广告屏等滚动播放“点题整治”相关宣传标语,确保整治工作宣传到位。同时,在“家在鼓楼”等官微平台持续推送“点题整治”宣传文章,发放《致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宣传单近1万份,并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点题整治”宣传短信近20万条,提升辖区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同时,会同十街镇财政所、物业站等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各小区进行核查,并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省市督办及重点小区开展专业审计,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2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2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2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公开面还不够广、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强,由办公室人员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公众期望值高,涉及的范围几乎覆盖的所有业务部门,工作量大,而且需要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单纯依靠办公室人员很难完成;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公开信息容量小、查找信息不便利,距离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夯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明确纳入局内各科室、部门职责,进一步夯实责任。协调督促业务骨干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区数字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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