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时间:2021-01-20 17:0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71226,电子邮箱:honeystar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办制定印发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20〕65号),依托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区档案馆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8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依申请公开方面。政府办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相关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2020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答复及时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修订完善了《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政府信息管理有关规定。

  4.平台建设方面。牵头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管理和日常维护。通过开展的“两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建立健全鼓楼区政务网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规范信息公开报送流程,指定专人落实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务公开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为民便民的原则,牵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由区政府办牵头,全面完成鼓楼区基层政务公开24个领域标准目录的编制(鼓楼无农村危房改造和涉农补贴领域);牵头开通政务公开“两化”专栏,不仅融入了诸多鼓楼元素,还进行了创新设计。设置政务公开线下专区,规范专区建设内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二是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地梳理了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此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

  四是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维护群众合法群益。

  五是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机制,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09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看,运行状况良好,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个别科室因日常工作任务繁重,致使报送信息,特别是政策解读信息不够及时;二是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文件的把关不够严格,存在个别文件延迟公开的情况。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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