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文体旅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时间:2022-01-21 11:5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年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鼓楼区津泰路132号鼓楼区文体旅局,邮编:350001,电话:63661801,电子邮箱:glqwt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在鼓楼区政府网站着重公开重点工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预决算信息2021,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条。

  2.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我局规范做好以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并及时对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公开。今年已承接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1条,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目前1件按时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

  3.落实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强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动态管理。

  4.规范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从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入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努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同时打造好微信等新媒体的维护工作,并不断提升信息的更新率、准确率和用户满意度,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查询功能,形成政务信息公开与社会公众感知的良性互动。

  5.完善监督保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此外,我局定期开展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栏目,了解群众对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博物馆等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度与监督权。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加强十场规则标准公开。全民落实“ 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由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鼓楼支队配合相关单位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2011年,我局累计发布《关于增设<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关于增设<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等7条公开信息。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详细公开财政拨款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我局配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坚持把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人员聚集重点公共场所作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

  (2)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发布疫情动态信息,半小时内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推送至酒店、旅行社,督促酒店精准摸排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

  (3)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全面减少和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尽量改为线上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活动,必须制定防控方案,报属地指挥部审核批准,引导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印发《鼓楼区文体旅局致辖区文体旅企业的一封信》,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签署回执单,将工作任务清单化,明确任务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层层压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一盘棋”工作格局,凝聚起共同抵御疫情的强大工作合力。2021年,我局公众号累计发布26条疫情相关信息。

  4.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我局根据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单位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我局配合区数字办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落实《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开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同时,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5.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我局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提升答复文书,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2021年我局目前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期办结。

  6.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从发布及时性、结构全面性、数据准确性三个方面切实提高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规范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政策解读较少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并采用图文或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材料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及采纳情况,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文体旅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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