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18-2500-2019-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文体旅局
- 成文日期: 2019-05-30
- 标 题: 关于转发《市创建办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福州文化云”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创办〔2019〕1号
- 发布日期: 2019-05-31
- 有 效 性: 有效
三馆、十街(镇)、69社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工作,进一步助力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现将《市创建办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福州文化云”平台的通知》(榕创办〔2018〕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第三点要求,自行联系福建广电网络鼓楼分公司按时做好“福州文化云”平台线路勘测、设备安装、业务开通等具体工作,其中,2019年需完成高级版(3.0)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计划的10街镇及16个社区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福州文化云”平台终端设备安装经费可由各单位文化专项经费支出,去年已完成安装的单位,今年的费用由各自单位负责。
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鼓楼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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