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鼓楼区司法局 时间:2012-02-14 15:01

    在鼓楼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1]113号)要求,编制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按照《条例》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保障,工作措施等方面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调整充实了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指定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年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原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编制新的目录,并及时更新。201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三)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把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使大家认识到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四)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局共公布各类信息129条。主要内容有: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利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l.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我局对2011年的文件及信息进行了梳理,对照《条例》将符合要求的文件及时公开,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鼓楼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3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60475;传真:8760003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信息公开进行收费行为。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平台相对滞后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对《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9

其中:1.网站公开

129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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