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4-0002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2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鼓民审〔2024〕3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鼓民审〔2024〕3号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4-04-02 11:40

福州市鼓楼区弘扬艺术教育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鼓楼区弘扬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2310556610M;法定代表人:魏彬;注册资金:伍拾万元;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仙塔街125号津泰商厦三楼。)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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