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4-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3-14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鼓民审〔2024〕2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鼓民审〔2024〕2号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4-03-15 16:51
福州市鼓楼区圣东方艺术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鼓楼区圣东方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23295641198;法定代表人:陈闽芳;注册资金:叁拾万元;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71号宏裕新村A#楼5层。)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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