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3-0003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0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通知书
  • 发文字号: 鼓民通〔2023〕011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通知书
鼓民通〔2023〕011号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3-12-21 17:44

福州市鼓楼区艺斐斐教育培训中心: 

  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你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和印章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予以收缴。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号楼5层,联系电话:87551641。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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