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时间:2024-01-12 10:28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教育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46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6536,传真:0591-87556536)。

 一、总体情况

鼓楼区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工作部署,规范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业务公文4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历年来累计27件。2023年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其中予以公开0条,部分公开1条,无法提供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维护、动态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4.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鼓楼教育信息网、“鼓楼教育”微信公众号、“鼓楼教育”微信视频号及抖音平台等,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信息及教育工作进展,如招生文件、学校划片范围等相关内容,切实保障民众权利,增强信息的可及性。

5.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定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具体经办,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相关流程。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公开。结合上级教育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重点工作,及时发布鼓楼教育系统教师招聘、人才招聘相关公告、困难学生群体资助等信息,同时围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落实情况、招生、评优评先、校园建设、特殊教育、基础教育等各项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相关网站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收效良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是完善多平台联动机制。梳理日常群众现场咨询、电话咨询、鼓楼智脑及12345平台咨询较多的问题,整理问题清单,如入(转)学、教师招聘、评奖评优、教育收费、“双减”政策落实等问题,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工作,规范答复,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及时转载区政府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政务信息,认真主动参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共同展现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的鼓楼形象。发挥教育系统优势,建设好视频号、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展示鼓楼教育的良好形象。2023年,学习强国平台转载全区教育系统信息39篇,中央媒体报道全区教育系统信息55篇,省级媒体转载130篇,市级媒体转载152篇。2023年推送文章693篇,阅读量过万的推文有25篇。

三是优化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积极组织工作培训,在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内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可能导致舆情的相关问题做好研判和工作预案,适时开展舆情处理演练工作,在及时发布各项信息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公文公开及时性有待增强等问题。我局已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科室、负责人的提醒及培训,做好工作交接,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专业性和完整性。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各科室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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