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11424,电子邮箱:fjfzgl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发布人事信息1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案件沟通会商机制,由办公室、相关科室、法律顾问三方会商,沟通分析案情,全力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2022年,通过网站和信函等途径,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按时答复申请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人员队伍建设,明确1名信息工作人员,各科、室、站、办、中心分别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1名,负责沟通对接日常工作,丰富信息内容,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维护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政务公开栏、局官方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突出便民务实高效,推动群众所需信息更便捷、更人性化展示。
5.监督保障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统筹推动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参加区政府召开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压实岗位职责,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一是主动回应,落实审批办理与反馈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和反馈机制,每月定期公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公开。二是积极探索,着力解决审批“堵点”问题。结合鼓楼区实际情况,探索出台《鼓楼区优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便民提效若干办法(试行)》,首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便民措施,共筑优质营商环境,并在“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公众号、视频号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东南网”“中新网福建”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惠企惠民试点政策宣传工作。
2.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1)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根据区管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2022年福州市鼓楼区建设项目信息》,将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等施工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每月定期更新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情况、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情况,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全面。
(2)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我局认真抓好落实,研究制定了《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抓好舆情处置,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抓实干部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风险识别能力,时刻保持舆情在线意识,把握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动向,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做好回应公众,科学疏导群众情绪。2022年以来,我局共发布《关于鼓楼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等政策解读2篇。
3.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控政策的解读力度,关注涉疫舆情动态,及时回应涉疫舆情,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引导力。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信息6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疫情防控信息82篇,在微信视频号上发布疫情防控信息46篇。
4.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一是进一步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主要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查询。二是主动公开施工许可信息等办事服务信息,施工工地质量安全检查等事关生产安全的信息,及时公开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
5.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鼓楼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有力保障信息安全。强化内容审查工作,采取“软件过滤+人工复核”双管齐下的有力措施,提高信息准确率。
6.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完善《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政务新媒体审查制度》等公开平台管理制度,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强化“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鼓楼小禹”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建设,指定专人管理,做好审批台账管理,强化日常监测防护,着力加强内容建设,全面完善服务功能,筑牢基层宣传阵地。2022年,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319篇,视频号发布视频251条,抖音号发布视频252条,内容涵盖辖区河湖管理、城市品质提升等工作实效以及燃气安全、疫情防控、建筑行业动态等,宣传形式丰富、内容实效。
7.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1)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图文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可用。2022年,我局共发布《关于鼓楼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等政策解读2篇。
(2)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进一步把握舆情动态动向,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做好收集、整理、分析建设行业舆情等工作,重视建筑行业领域及重大工程项目关键节点把控和工作动态发布工作,时刻保持舆情在线意识,强化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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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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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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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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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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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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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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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持续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还不够全面,形式较为单一。为此,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加大培训力度,选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我区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常见问题反馈和疑难点解读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是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推出政策文件配套解读材料,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拓展解读内涵,强化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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