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11424,电子邮箱:fjfzgl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落实公开透明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发布人事信息2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我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分类,交办予相关科室处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依规按期办理,做好群众回应。2021年,通过网站和信函等途径,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依法按时答复申请5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设信息工作人员1名,严格遵循《条例》,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维护、内容更新发布。各科、室、站、办、中心分别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1名,建立工作专门联络群,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公开内容不遗漏、不缺失。二是持续做好多种渠道主动公开,通过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政务公开栏、局官方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三是严把内容审查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政务网专栏定期公开政务新媒体月度自查报告,推进网站建设联通化、规范化。
5.监督保障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二是我局以“自查+他督”的主要模式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等。三是积极参加区政府召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主动提供相关信息,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宣传。二是落实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配合做好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效提示风险,做到科学精准。二是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三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疫苗科普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2021年,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疫情相关信息13条。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1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我局创新解读方式,积极采取在线访谈、图表等形式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发布工作,提高解读工作质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依法依规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重大的政务信息及政策解读等,包括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制度出台及执行情况等。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通过网上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及时作出回应,主动释疑解惑、避免误解误传。2021年,我局共开展网上调查4次。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我局根据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单位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2021年,我局无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我局配合区数字办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落实《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同时,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1年,我局已按要求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我局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二是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我局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三是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件,全部按期办结。
(2)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5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三是信息工作人员及各科、室、站、办、中心信息联络员接受教育培训的频率和培训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整合各科、室、站、办、中心报送的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以更为便捷、更为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内容展现。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扩大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务参与率。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积极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参加我区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教育,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22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