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11424,电子邮箱:fjfzgl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深入开展主动公开。
我局切实落实公开透明要求,主动公开了《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关于做好城区水系监测体系设备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报销审批手续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调整<鼓楼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的公告》《鼓楼区建设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鼓楼区建设局提升宜居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百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通知》《鼓楼区建设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鼓楼区建设局弘扬践行“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我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地、全面地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
2.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信息工作人员及时关注依申请公开件申请的短信通知,每周一查收。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分类,交办予相关科室处理,依法依规按期办理,做好群众回应。
3.健全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按照我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重新梳理“两化”清单并上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严格根据我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纳入政务公开的信息正确且非涉密。
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传达我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部署、加强监督,发挥了重要的组织管理作用。
我局办公室加强同各科室的沟通、协调、联动。办公室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办事机构,专设信息工作人员1名,要求各科、室、站、办、中心分别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1名,建立工作专门联络群,发挥联动作用,共同推进政务公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我局信息工作人员按季度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整理送交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季度统计报送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
4.强化平台建设。
我局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通过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政务公开栏、局官方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政务网专栏定期公开政务新媒体月度自查报告,推进网站建设联通化、规范化。
5.完善监督保障。
我局以“自查+他督”的主要模式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等。具体表现为:发布政务信息前必须由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批;自觉接受区数字办关于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指导,第一时间整改,举一反三,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为有序。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坚持指导思想,全面抓好落实
为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2.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二是我局及时更新编写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并于2020年10月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单位权力配置情况。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能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我局已于2020年10月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11月在区门户网站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3)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并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及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暂无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助力做好“六稳”工作。我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依托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2020年,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正能量信息132条。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我局积极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4.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我局不断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5.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一是我局均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2020年截至目前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全部按期办结。二是我局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未发现个人信息保护不当而泄露的事件。
6.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我局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已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我局坚持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内容发布、机制建设和应用推广等工作。在12小时内转载转发区政府政务新媒体“家在鼓楼”发布的重要政务信息,局各科室、站、办、中心积极转发扩散,切实参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响应迅速、同步发声的新媒体矩阵体系,扩大权威信息传播范围,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4)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授权,着手研究制定或修订环境保护等领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构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7.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明确领导责任。我局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各科、室、站、办、中心负责人切实落实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2)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专职人员参加区里组织的专题培训1次,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同时,严肃认真对待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3)规范考核评估。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及时梳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
本年度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5 |
5 |
5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15 |
3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5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6 |
-81 |
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24688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况)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个掌握应公开信息的科、室、站、办、中心的整体的报送主动性、及时性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及各科、室、站、办、中心信息联络员接受教育培训的频率和培训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把握和理解存在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的主动公开信息清单,针对清单条目,建立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同各科、室、站、办、中心政务公开联络员的“一对一”关系,定期组织各科室自查未及时主动公开的事项,以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
二是积极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参加我区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教育。邀请专家对我局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频率,增设问答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日常工作难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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