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14-2500-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2-10-25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福州市鼓楼区发改局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 关于废止鼓楼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建综〔2022〕305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优化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建规〔2022〕9号)精神,现决定对《关于印发<鼓楼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建〔2019〕98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福州市鼓楼区发改局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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