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 时间:2022-01-21 16:0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955135;传真:0591-87527996)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根据鼓楼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中心工作为主抓手,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20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复信息1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1条,业务公文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条,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和群众的数据公开需求。

2.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收到投诉,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按照市、区统一的格式要求,采用上下同步、分级组织、各负其责的办法,对信息进行归类,认真编制并更新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信息公布于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我局明确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在第一时间内对我区、我局变动的信息实时修改和补充。

5.监督保障方面。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1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管理、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和工作落实到位。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了公文公开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二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明确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等信息。三是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监督效能性,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每年年初和年末,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3.深化“放管服”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为缩短审批等待时长,鼓楼区发改局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以及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等事项审批,由承诺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平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5%。2021年,我局已办理完成项目审批15个。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我局每周一次及重大节假日开展鼓楼区粮油副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政务网进行公开。2021年,鼓楼区发改局已公开鼓楼区粮油副食品零售价格信息25条。

5.强化措施,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要求,在核发公文时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并按要求明确公开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我局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各类信息严格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应进一步拓宽。2021年,我局将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以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稳步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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