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财政局 时间:2024-01-08 09:2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财政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4112,电子邮箱:260693982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发布管理机制,仔细梳理财政职能,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内容含括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及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结果的相关文件,以及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2.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目前均已办结。其中: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1条因申请人身份证信息不完整,未按时补齐补正,不予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批公开信息,并根据网站管理要求定期回溯和完善已公开的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职能优化公开栏目结构。增加互动知识库栏目,解答政府采购、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常见问题。

  5.监督保障方面,依托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定期开展自查,完善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监督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及时发布财政收支及解读,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通过民意征集、网上调查、互动知识库等栏目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回应民众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听取意见建议渠道,汇聚民意民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仍需加强。2024年,我局将继续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于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依托平台加强与群众沟通,并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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