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财政局 时间:2021-01-14 14:3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54112,电子邮箱:260693982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方面,我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以权责清单为依据,坚持将公开范围内信息积极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3条为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4条为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会计服务、政府采购、财务编报等相关领域。

  2.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我局充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保障,牢牢把握依申请公开相关项制度,积极发挥财政信息对社会各界服务作用。结转2019年依申请公开1条,2020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均不属于本单位所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制作信息保密公开审查表,严格审批公开信息,并统一整理、归档年度已公开信息相关纸质文件。

  4.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并做好平台建设资金保障。

  5.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依托福州市政务公开检查系统,按时采集、监督日常公开文件,每季度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目录至鼓楼区档案馆,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明确领导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其摆上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科室(中心)分工明确,协同推进,根据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及时梳理、调整和完善相关工作。

  强化培训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的专题培训,稳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用权公开

  全面整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编写鼓楼区财政局职能目录,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构建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并及时处理。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门户网站公开,确保权力运行与公开监督同步到位。

  以规范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废改,根据省市要求,统一制定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区三级同步,统一集中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3.围绕“六稳”、“六保”加强信息公开

  按时公开全区公共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确保用于提升基础教育、强化社会保障、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支出及时公开,民生保障基本有力;每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及分析,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确保财政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

  4.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我局行政审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已全部纳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并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及制作办理流程图,全面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实现“最多跑一趟”;严格执行公平竞争采购审查制度,对投标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

  5.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按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前已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工作。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握公开文件范围,对公开文件严格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审查,及时向申请人公示。

  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内容发布,强化自查工作,积极参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传递声音,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28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7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3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36077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仍存在问题:规范性文件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其他解读方式较少。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解读质量,不断拓展、丰富解读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