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10-2500-2025-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2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财〔2025〕154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2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的有关规定,经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联合研究审定,同意认定福州市鼓楼区青年企业家商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至2028年)。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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