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1-03 1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我局编制《鼓楼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32号5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29535,电子邮箱:gl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数为16条,其中业务公文10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6条,历年累计公开数198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调整完善政务网站相关栏目,及时发布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政策知识,普及安全常识,回应群众关注热点。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落实重点要求,推进信息公开。

  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开制度做好每项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预案公开。主动公开了《福州市鼓楼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福州市鼓楼区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福州市鼓楼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福州市鼓楼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福州市鼓楼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福州市鼓楼区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二是按时更新重点领域及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示。及时公开了2023年行政处罚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三是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区财政局部署,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在网上公开《2022年鼓楼区应急局部门决算说明》和《2023年度鼓楼区应急局部门预算说明》。在我局公示栏按季度公开财务支出信息,包括通讯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使用费、大宗物品采购等大型活动经费,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通过图片、文字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解读内容的准确性和生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发布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不够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按照条例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2.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通俗易懂的信息公布,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数量、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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