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10 18:5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28458,电子邮箱:fzsglsth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业务公文2条,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相应纸质文档同步报送鼓楼区档案馆备案。

2.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更好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我局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动态更新维护,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申请方式、畅通受理渠道,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证信息发布保密、及时、准确、安全。在严把信息审核关的同时,丰富发布信息内容,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并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内成立网站维护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局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共同做好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网站运行安全有效、各栏目板块更新规范准确,及时向社会传递资讯动态、公布公众关注事项,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作用发挥充分。

5.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依托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考核、保密审查、舆情回应、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提高监督管理质效。充分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监督岗位职责,通过定期组织信息公开考评和信息公开培训,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和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和年度重点,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实施方案,加强督导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同时不断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保质保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立足领域职责,做好定期公开

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深化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环境保护栏目内设置有空气质量、水质信息、重点污染源信息、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政策措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模块,并做到定期更新维护。聚焦群众关切,以“亲民”“便民”为主导,主动向公众告知生态环境相关信息,2023年以日报形式发布空气质量信息365条、水质数据信息365条。

3.推进规范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让行政行为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2023年,以季度公示的形式发布鼓楼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7条;以月份公示的形式发布鼓楼生态环境局查处信访件一览表信息12条;以报表形式发布福州市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统计信息2条。抓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提升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2023年度共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信息13条。

4.丰富渠道形式,加强政民互动

在做好及时主动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文件的同时重视丰富文件解释形式,图文并茂讲解政策措施,2023年共发布《一图读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图说发布会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等信息31条,做到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领会,扩大政策知晓度,努力把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联通到人民群众心里。通过政民互动栏目发布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信息,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真实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切,做到“真听、真问、真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有所缺乏,政务公开形式仍稍显单调二是各科室政务公开执行力度不均,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程度仍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形式及渠道,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模式,扩大社会宣传力度和群众参与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积极组织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4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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