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1-14 15:2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28458,电子邮箱:fzsglsth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20年,我局通过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并将纸质文档报送鼓楼区档案馆备案。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1条,按时完成反馈,此信息为我局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0年,我局因机构改革,通过进一步更新、完善《鼓楼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鼓楼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鼓楼生态环境局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我局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配合完成鼓楼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方面

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抓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日常公开并适时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多级审查,预公开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主要领导把关后按规定程序上网公开。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提高站位,夯实政务公开责任。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与环保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加强信息更新。精心安排部署、细化落实责任,制定印发《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鼓楼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充分发挥制度作用,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结果,把任务落细落地、落在平时,推动工作规范有序持续开展

2.从严从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热点;实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形式,拓宽政务公开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不断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部约谈办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并发布政策相关解读信息,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季度公示,共发布环境“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信息4条。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发布环境执法信息15条。三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四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在区政府网首页预决算公开专栏及生态环境局专栏对本单位年度预算进行公开说明,方便群众监督、查询。

(三)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化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在鼓楼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空气质量、水质信息、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信息、河长制信息等栏目,配合做好鼓楼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公开空气质量、执法监管、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信息,切实做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投诉处理工作信息22条。二是全面公开水、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鼓楼区空气质量日报》,公开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PM10PM2.5NOx、SO2)、空气质量级别等信息366条。三是及时发布水、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等信息366条。

3.提升能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填报《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政府网信息发布审批表》并经科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审查,做到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全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事故。进一步规范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积极与网站管理部门对接沟通,优化设置子栏目,使栏目页面设置和业务工作相适应,促进平台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1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0

12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28625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结合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较少,公开内容有待更深层次地细化、深化;二是环境专业领域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各科室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调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主动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结合政府网站栏目优化工作,主动回应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在提升便民程度、科学设置栏目、增加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丰富政策解读。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提高政策敏感性,及早公布重要政策并采取图表、视频等多元的方式解读新政策,将需公开的政策文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公开,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度和执行力;三是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每月量化考核,同时将信息公开培训列入全局培训计划,激励动员各科室积极公开,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延伸,扎实有效地推进环保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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