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环保局 时间:2018-01-12 08: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7﹞10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六项内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鼓楼区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鼓楼区环境保护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28458;传真:87528458)。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7﹞57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及时更新全区各项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内河沿岸污染源整治、环保宣教、环保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着重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每日发布鼓楼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周发布原厝水源地水质信息,根据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每季度发布环评审批项目、排污收费情况,保障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7﹞107号)文件要求,全力落实完成本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工作。

    一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通过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接受群众监督;持续继续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所有办事指南要素通过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发布;配合区法制办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二是围绕民生改善,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通过区环保局专栏“水质环境、空气质量”栏目每日公布辖区内各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及首要污染物。(二)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7〕3号)要求,每周通过区环保局专栏“水质环境、空气质量”栏目发布原厝水源地水质。(三)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公布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上地址在辖区内的排污企业信息。(四)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过区环保局专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栏目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公开环评文件,公开批复文件。(五)做好本局工作人员招录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三是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区政府网进行民意征集与网上调查,积极听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在区环保局机构专栏对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年度预算进行公开说明等。

    四是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及时发布环境保护重要政策的解读,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通过微博平台,及时听取民意,了解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为提高群众参与度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五是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在鼓楼区门户网站的机构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每季度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区档案馆。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鼓楼区环保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建立组织、机构,加强人员保障.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鼓楼区环保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清松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王雄松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于霞任副组长,局务会成员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2017年信息工作经费纳入局办公经费预算,实报实销,主要用于信息公开工作软硬件的维护等。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根据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部署,做好鼓楼区政府网环保局专栏建设,在鼓楼区门户网站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领导分工、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环保宣教、环境监管、污染源监管”等事项,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我局还定期将主动公开的信息报送区档案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此外,通过微博平台,及时听取民意,了解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为提高群众参与度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止,2017年公开政府信息共2条。历年来,公开政府信息共9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2类,分别为“业务公文”类信息1条及“其他”类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动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并报送福州市鼓楼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情况

    我局未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广大群众关切的环境空气质量及水源地水质情况,每日发布鼓楼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每周发布鼓楼区闽江原厝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公示表,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动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共2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均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发布及时性需要提升;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执行力有待增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针对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拓展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提高发布效率,把握信息公开及时性。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审核关,规范公开行为。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

9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

9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福州市鼓楼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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