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24-2500-2021-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1-11-17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鼓环保〔2021〕36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鼓环保〔2021〕36号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1-17 15:0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及住建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21年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办公区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垃圾投放准确率力争达到100%,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全面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推进、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全局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首要责任人,负责督促内部人员认真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各牵头责任科室要制定具体的专项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提高思想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和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将垃圾分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

1.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所辖区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活动2次。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每年至少开展活动2次,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2.统筹发动志愿者开展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活方式等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开展4次。

3.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每年至少开展活动1次。

(三)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实现分类有成效

1.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简明易行的配齐办公区域内相应设施。在楼道等公共场所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3类分类垃圾桶;各办公室设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分类垃圾桶1个。分类垃圾桶的大小根据服务区域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并标识清楚、规范。在单位楼道张贴垃圾分类标准目录和分类要求,提醒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2.分类投放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要求,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分类垃圾桶中。投放厨余垃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投放可回收物时,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投放其他垃圾时,按要求进行投放,规范收集、运输、处置。

(四)源头控制,减少垃圾排放

在单位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绿色生活”活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和排放。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五)加强有害垃圾收运监管

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收运处理、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健全全区有害垃圾收运点管理,要求各街镇每月23日前上报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台账。

(六)开展禁限塑专项执法

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禁限塑专项执法,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涉及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立案查处。

三、严格督查考核

(一)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导员1名,定期在单位内部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随地乱扔垃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曝光,并督促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并督促责任科室、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对垃圾分类工作不重视,拒不整改或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成果不明显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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