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时间:2017-01-06 15:51

鼓公办〔2017〕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6年度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鼓楼公安分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联系电话:0591—87620923。
    一、 概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厅、市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条例》、《办法》和鼓政办〔2016〕42号文件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第一时间上网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16年,我局继续利用公安“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同时结合各类警营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积极向群众普及警务常识及安全知识,方便群众多渠道关注、了解我局工作。在1月10日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之际,我局围绕“110向人民报告”暨“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这一宣传活动主题,精心谋划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10宣传日”宣传活动,积极展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服务工作的新亮点和110接处警民警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活动期间,先后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2场次、微信等网络媒体宣传20场次,组织现场活动16场次、参观警营活动6场次,网上网下播放、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达403条,群众互动达800余人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5月13日至15日,分局经侦部门和相关派出所以“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风险、护航发展”为主题,围绕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假币、信用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涉税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展板、张贴宣传报等形式,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6月27日上午,分局禁毒大队联合安泰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十个街镇社工在人员密集的华商楼举办以“让青春在禁毒中出彩”为主题的国际禁毒日大型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搭建禁毒宣传主题背景、放置大型禁毒宣传拱门、悬挂醒目横幅、滚动播放LED大屏幕播放禁毒宣标语,摆设禁毒展板、发放禁毒宣传品等方式展开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各单位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加深对《条例》的运用和理解,使公开信息的流程和内容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强化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健全机制,务求实效。我局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配套机制,完善细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的政府公安信息,规范行政公文审批单的公开审批,使公文在形成过程中即明确其公开属性。同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市局党委委员、分局局长黄绍兴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1名民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经费暂无。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设的鼓楼区公安公众服务网子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梳理办事指南,上传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及其他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结合各类警营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积极向群众普及警务常识及安全知识,方便群众多渠道关注、了解我局工作。我局通过优化服务环境、优化队伍管理、优化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窗口管理服务水平。建立“触摸屏”服务台,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办理事项、业务流程、户籍政策。在窗口单位大力深化警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推行“一窗式”、“一站式”受理服务制,公开窗口单位办事程序、规定时限等,尽量减少办理流程和内部传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经过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的重新整合、筛选,截止目前,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了253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有4类,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类3条,其他类信息1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鼓楼区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区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本级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鼓楼公安公众服务网设置了网上办事、警民互动、热点服务等公众参与互动栏目,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历年来累计19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有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监控视频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件,“不予公开”3件, “告知其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信息、监控视频等,不予公开的原因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0起,历年来累计0起;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起,历年来累计3起。2016年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历年来累计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公开的服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全局干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25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25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7

2、网上申请数

3

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

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1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3

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3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17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